由周祖成教授领衔起草的《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于6月10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7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对该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6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法规的有关情况向媒体进行通报,并接受记者提问。参加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曹清尧,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睿,市住房城乡建委总工程师袁丁,市文化旅游委副主任幸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张维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邓茂强主持新闻发布会。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部分中央驻渝和市属新闻媒体共计15家。周祖成教授应邀参加并接受记者采访。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曹清尧介绍了立法背景和重要意义,认为《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回应和解决了“为什么保护传承”“保护传承什么”“由谁来保护传承”“如何保护传承”等问题”,通过这部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藜介绍了法规的核心条款和特色亮点。认为法规特别注重增强地方特色,把重庆经验和具有重庆元素的内容纳入其中,如将“弘扬红岩精神”首次写入地方性法规,将重庆的特色经验进行固化提升等。
周祖成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本着“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原则,用非常简约的条文解决了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注重建立保护传承长效机制,在落实保护责任的同时激发传承创新,充分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作用,在爱国主义教育中依托红色资源,将更有说服力。
主持人在总结中指出,近年来,我市全面实施革命文物普查保护、利用,修缮红岩革命旧址、开展红岩精神研究阐释、提升红色资源展览展陈水平,《规定》的出台,将有力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进行。